关于做好2010年度园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12-30 浏览 15


关于做好2010年度园区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部、办、局、中心,各下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现就园区工作人员2010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园区机关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含在机关工作的企事业性质人员);园区下属单位(含泰州东方中国医药城有限公司、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泰州华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目标管理与工作完成情况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一年来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三、考核办法
      1.考核组织:园区机关部门工作人员由园区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园区下属单位在园区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单位负责组织考核。园区新进人员的考核根据《关于对2010年度新进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的通知》(泰医高人〔2010〕106号)文件精神,另行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考核对象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德”和“绩”。
      3.考核等次及标准:年度考核结果公务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他人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实绩显著、群众公认、领导满意的,可评为“优秀”等次;完成目标任务、群众反映较好、领导比较满意的,可评为“称职”等次;基本完成目标任务、群众和领导基本满意的,为“基本称职”等次;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群众和领导不太满意的,为“不称职”等次。
      4.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园区机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得超过同性质人员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园区下属单位不得超过本单位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
      四、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园区机关部门工作人员
      1.发动部署(2011年1月5日前)
      学习文件,安排考核工作,发放《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个人总结(2011年1月10日前)
      考核对象进行自我小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述职,分管领导确定考核建议等次;一般工作人员向所属部门(单位)负责人汇报年度工作情况,负责人确定考核建议等次;
      3.民主测评(2011年1月12日前)
      召开年度考核测评大会,填写《民主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
      4.确定等次(2011年1月14日前)
      综合《年度考核登记表》反映的事实、民主测评结果、工作业绩等情况,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5.公示结果(2011年1月20日前)
      公示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对象名单,对考核对象若有异议可以向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6.审核备案(2011年1月25日前)
      经过以上考核程序,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写出最终评语,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整理考核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备。
      (二)园区下属单位工作人员
      园区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参照园区机关部门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执行,并于2011年1月25日前将《医药园区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二〇一〇年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名册》、《年度考核登记表》报园区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备案后兑现有关待遇。凡未经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的,不得兑现有关待遇。
      五、考核要求
      年度考核是对考核对象一年来情况的全面评价。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引导职工正确对待年度考核工作,认真总结全年工作,找出努力方向,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评出正确导向,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建设“中国第一、世界有名”医药城的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年度考核各种表格材料均可从中国医药人才网(http://www.cmcrcw.com)首页信息公告栏下载。联系人:冀纲,联系电话:86200271。
      附件:
      1. 
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2. 医药园区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二〇一〇年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名册.doc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