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泰州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日期:201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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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单位:
根据《泰州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园区申请建立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现就申报见习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一定规模、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积极性;
(二)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
(三)具有对见习人员进行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
(四)能够按照要求对就业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请准备《泰州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一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方案,于4月19日前报至我局。申报表格请从中国医药城人才网(www.cmcrcw.com)下载。
联系人:冀 纲;联系电话:86200271。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