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泰州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日期:2011-04-18 浏览 18
园区各单位:
    根据《泰州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园区申请建立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现就申报见习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一定规模、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积极性;
    (二)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
    (三)具有对见习人员进行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
    (四)能够按照要求对就业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请准备《泰州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一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方案,于4月19日前报至我局。申报表格请从中国医药城人才网(www.cmcrcw.com)下载。
    联系人:冀  纲;联系电话:86200271。
   
    附:泰州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doc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