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泰州市优秀人才的通知
日期:201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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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泰州市优秀人才的通知
园区各部门、单位,各科研院所、企业:
为大力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根据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和《泰州市海外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意见》,现就做好园区2011年度泰州市优秀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11月12日。
二、申报条件
在园区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四)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进入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且出站后留在园区工作的博士后人才;
(五)其他正高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
三、申报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持国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需同时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5.《泰州市优秀人才确认登记表》一式四份,可登录中国医药城人才网(www.cmcrcw.com)下载;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于11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我局人才科(2号楼201室)。联系人:王惠;联系电话:86200271。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