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二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
日期:201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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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相关单位:
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二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人才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具有人才培养实施计划,具备相应的人才匹配资金,申报人选应列为本单位重点人才培养对象。
2.同一单位申报相同学科(一级学科)的项目一般不超过3个。
(二)申报项目
1.申报项目应是在行业、产业领域内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
2.申报项目一般应为首次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以及已被列为前十一批“六大人才高峰”立项资助的,不再列入资助范围。同一申报人应只申报一项。
3.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项目,应与江苏省内的合作单位签订不低于相应期限的工作、服务或项目合作协议。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申报人
项目负责人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创新创业型人才承担的高水平项目,其负责人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根据高层次人才承担项目的应用性、先进性、创新性等评价要素,分为A、B、C、D四类实施资助。
三、报送材料
申报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六大人才高峰” 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表》(附件1)、《“六大人才高峰” 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含参与项目建设的人才群体)作为本单位重点人才的培养计划;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从事重点项目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五)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六)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版材料。申报表单独放档案袋内,其他申报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后统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贴上统一式样的封面(附件3)。
申报材料不再退还,如需保存,请自备底稿。
四、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
(二)各申报单位请于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李超;联系电话:80818889;
地址:药城大道CMC大楼C1楼三层319室
附件: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组织人事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