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通知
日期:201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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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10年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年龄严格控制在55周岁以下(即1955年1月1日后出生)。
2.取得市突贡专家称号后又做出新的突出贡献,并符合条件者,可再次被推荐。
二、推荐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新技术的引进、吸收、消化、改造和再创新中,有重大突破,推动了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的发展;在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科技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化科学管理的理论,提出整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管理水平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管理经验在省内或市内推广交流。
3.在科学技术工作中,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获得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市(省厅、局)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获省(部)、市(省厅、局)奖励等级比上述每降低一档,获奖次数应增加一次。
4.在其它专业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为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在国家、省同行业评比中多次获奖,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三、申报材料
1.在“网上申报系统”(http://58.222.10.246:666/)注册并申报,在网上打印《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呈报表》一式三份;填写《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主要业绩简介》一份,表格请到中国医药城人才网(www.cmcrcw.com)下载。
2.推荐人选附件材料(各种能证明本人突出贡献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包括已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参与的重大项目的立项批件及验收材料、攻克技术难题证明材料、经验技术推广材料、专利发明证明材料;其它相关材料。
3.申报材料均用A4纸张制作,其中附件材料要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连同表格按人分装入袋。
4.各单位需将相关表格及其电子文档于2010年8月10日前报送我局。联系人:冀纲;联系电话:86200271。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