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医药城十佳优秀青年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04-09 浏览 140

园区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选树和表彰一批优秀的青年先进工作典型,引领和鼓励园区广大青年树理想,强本领,勇担当,为实现中国医药城“十年三步走、 力争双一流”的目标贡献青春力量,形成争当新时代新青年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中国医药城十佳优秀青年人才”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推荐的候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至40周岁(1978年1月1日至2000年5月1日出生)的在园区机关及下属企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工作的一线基层干部员工,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3.团结同事,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受到同事们的广泛赞誉;

4.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于创新,立足本职岗位为园区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高尚,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评选办法与步骤

1.推报人选(4月13日前)

园区各部门、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原则上各部门可推荐候选人的比例不超过15%,高层次人才集中的部门推荐比例可适当放宽。下属企业可推荐候选人不超过3人(50人以下的企业推荐1人,50人至100人的企业推荐2人,100人以上的企业推荐3人),并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按时上报。

2.确定人选(4月18日前)

组织园区企业代表、党员干部代表及各级人大、政协代表等对推荐候选人进行投票,经综合考察评价后,产生第三届“中国医药城十佳优秀青年人才”。

三、评选要求

1.开展广泛宣传。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充分调动广大青年人才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情,把推荐候选人的过程作为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途径。

2.严格推选标准。严格人选推报标准和程序,广泛征求和听取部门、单位同事及群众意见,确保被推选的人选为本部门、单位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典型。

3.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为:

(1)《第三届“中国医药城十佳优秀青年人才”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请贴好免冠彩色证件照,表格可以登录中国医药城人才网(http://www.cmcrcw.com)信息公告中下载。

(2)事迹简介:共3份,字数不超过1000字,内容真实,文字简炼。

(3)请将上述推荐表、事迹简介等材料于4月13日前报至CMC楼314。联系人:蔡翔,电话:80818891、13912195501,邮箱:262949863@qq.com

附件:

1.第三届“中国医药城十佳优秀青年人才”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docx

2.第三届“中国医药城十佳优秀青年人才”评选活动候选人事迹简介样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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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医药园区机关党委          泰州医药园区总工会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