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8年泰州市医药石化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医药石油化工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以及评审条件等按照《江苏省石油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规定和要求执行(可从泰州职称网http://zc.jstzhrss.gov.cn查阅)。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从泰州职称网“资料下载”中下载);
2.医药石化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人情况简介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
3.推广、使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水平考核鉴定表(见附件3);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中级职称证书、任职聘书;
6.验证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2013年-2017年期间五门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合格证(可登陆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zypx.tzrcpx.com参加培训);
7.单位或有关部门推荐材料以及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材料;
8.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以及项目成果鉴定验收等有关业绩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
9.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发表的论文(须在有正式刊号的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和出版的著作等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
10.《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
11.申报人员免冠大一寸彩色近照一张(资格证书用,照片后面请用圆珠笔标注单位、姓名)。
以上材料除1、2、10项外,其他各项材料均须装订成册,所需证书均提供复印件,且必须经所在市(区)职称办审核确认并盖章。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人员于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市(区)经信委、人社局审核,各市(区)、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审核工作,审核中要认真落实责任,把好审核关,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并于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评审委托函及花名册一份)统一报送至市经信委人事处(联系人:陆中一,联系电话:86839272);泰州医药园区内的单位报送至园区组织人事局综合科(联系人:陈丽君、苏健,联系电话:86200103、80818892)。逾期不予受理。
2.为严肃职称工作秩序、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承诺和责任追究制度,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对自己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考试成绩、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没有签订承诺书的,其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扰乱职称评审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进行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收取评审费。
附件:1.申报医药石化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须提交的材料目录.docx
2.医药石化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人情况简介表.docx
3.推广、使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水平考核鉴定表.docx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
